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7 10:1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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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2.负责市管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鉴定工作,全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3.负责全市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

4.负责全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试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

5.受理对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重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养护质量技术状况抽检及评定工作。

7.在市局公路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领导下完成相应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平安工地的创建和考核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质量监督机构对负责监督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度,每一个项目必须明确一名质量监督负责人和相应的监督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1) 117号)办理了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二是根据工地试验室备案情况对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进行了抽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提高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每个项目开展1-2次质量大检查。找出质量问题,对一般质量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参建单位认真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附整改前后的影像资料上报市质安站。对重大质量问题责令停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问题整改完毕待我站复核后,方可复工,有效遏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4.我单位三月份进行了节后复工的综合督查,6月初对在建两个项目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9至11月份对3个在建高速公路进行了质量综合督查,并配合省厅进行了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3万元,占总收入的96.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3.69%。与上年对比增加16.79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入职工2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8万元,增加19.85%,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职工2人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产生的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8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职工2人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产生的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5%。与上年对比增长46.79万元,增长2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职工2人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产生的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保障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交通运输(类)支出18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4%。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工资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取决于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工作性质,大多数时间都在工程建设现场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等方面,因此,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性质属于其他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资产总额14.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6万元,固定资产11.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资产总额14.0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加大安全督查、巡查产生的工作经费增加,故货币资金减少导致资产总额减少;固定资产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只是上年按净值报出,今年是按原值报出。

(二)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空表列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曲靖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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