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7 16: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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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a.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强制性标准。

b. 根据委托权限,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

c. 根据委托权限,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d.根据委托权限,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

e.对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f.协助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g.分析和掌握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上报。

h.参与本市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i.对全市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机构情况:本单位是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3.人员情况:本单位全年在职职工35人,无变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

市质监站监督工程项目45项,监督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其中新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3项,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监督抽查、巡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了工程质量隐患,起到了较好的监督督促作用,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稳中有升。

2.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

2021年,市质监站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7个,备案工程建筑面积约50.8万平方米。

3.依法依规,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2021年,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市质监站共受理39起政府热线、来电、来访等工程质量投诉。

4.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本站工作人员每到工地现场必谈必问《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宣贯情况,并对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开展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检查。

5.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本站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并对照《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相关检查。市质监站对所监管的45个在建工程项目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类别不符合要求、破旧损坏、品质不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施工扰民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进行主体施工的项目已基本做到喷淋降尘系统全覆盖,建筑围挡设置安全规范,公益广告要素齐全,施工现场出入口规范、道路硬化。“六个百分百”得到落实。

6.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工作

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的组织、管理及处置工作,基本做到工程质量监理报告100%覆盖。

7.认真开展马龙区、沾益区建筑工地创文巩固提升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对沾益区、马龙区的31个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地创文巩固提升检查工作。共检查15次,检查项目58项次,发现问题276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共形成58份问题清单及时上报局创文办,并督促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整改。

8.认真指导,确保曲靖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如期完成竣工验收

2021年7月—8月,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第一中学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及新校区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曲靖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2期)的精神,落实“以验促建、以验促改”的工作要求,确保曲靖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验收目标任务。市质监站积极派出3名技术骨干按照“以验促建、以验促改”的工作方式,坚持“一周一检查、一周一督导”,及时掌握工程验收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做好相关验收工作的指导服务,确保了8月20日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9.配合住建局质安科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2021年,配合住建局质安科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共计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9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项目5个,发放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9份,并及时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61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6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购房补贴及“珠源人才计划”人员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61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比上年增加3.49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购房补贴及“珠源人才计划”人员生活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6.23万元。比上年增加3.49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购房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人均公用经费1.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比上年增加3.49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小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珠源人才计划”人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3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4.城乡社区支出46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4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汽油单价上涨和县份检查频次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5万元,下降4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5万元,下降4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查及各县工程质量检查相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7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万元,固定资产64.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委托云南天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往来款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云天定专审字[2021]第37号往来账款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云天定专审字[2021]第38号资产清查经济鉴证报告。本单位根据专项审计报告调整了部分往来款项,并根据曲财资[2021]94号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资产损失核销的批复,核销资产15.9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然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        

(五)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