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8 16:12:1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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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水务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地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3.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11.完成省水利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曲靖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曲靖市水务局牵头,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曲靖市水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五强五带头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党建“七大工程”,努力打造“清廉水务”,以党建引领保障全市“1234”水利重点工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着力构建现代水网体系,确保供水安全零风险、安全生产零事故,全年可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实现增幅37.6%。

1.提升一个行动补短板,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出台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管养五项机制实施意见,从上到下贯通责任体系,在群众的监督中压实了管养责任,并成立7个督战组按月挂牌督战,发现并整改销号问题60个。二是高度敏感、系统谋划抓好城乡抗旱保供工作,建立周调度安排、旬研判预警、月督查整改机制,全面压实抗旱保供责任,严防“灰犀牛”事件发生。投资10.98亿元建成抗旱应急工程228件,改善和保障了163.82万人的饮水安全。其中,针对2020年8月以来季节性降雨蓄水不足的问题,紧急启动实施投资6.7亿元的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日调水10万立方米至中心城区,有力保障了100万人的供水安全。三是切实加快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步伐。规划完善了投资67.7亿元、覆盖466.84万人的1413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全力推进总投资27.49亿元的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实施,目前2021年度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年内可完成投资10.4亿元,改善46.28万人水源不稳定问题,提升7.92万人单纯依靠水窖、9.28万人依靠水窖辅助供水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2.聚焦两个重点谋突破,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在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上谋突破。围绕构建安全可靠的现代水利城乡供水保障网、现代产业节水支撑网、江河防洪安全网、水生态文明修复网、智慧水利信息网“五张网”,规划重点项目2789件,总投资921.85亿元。其中,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梳理研究,会商确定2021年水利“双十”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92件,总投资116.4亿元;前期项目91件,总投资207.25亿元),并建立重点项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按月督查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总投资72.26亿元的黑滩河水库等10件新开工项目,以及总投资126.57亿元的罗师大型灌区等10件前期项目。现阿岗、车马碧水库已先后通过下闸蓄水验收,总投资85.69亿元的32件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整体推进顺利。投资38.46亿元的黑滩河水库和投资70.6亿元的罗师大型灌区纳入全省20个重大项目盘子。二是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改革上谋突破。市政府出台《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抓住水源关键,致力于规模化、标准化供水,切实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力度,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水利示范区建设,明确到2025年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5%提高到80%以上,水费收缴率提高至98%以上。目前,全市共整合投资35.59亿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现麒沾马及宣威、富源、罗平、师宗7个县(市、区)整县推动项目正在建设,建成后项目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将从35%提高到60%以上,农村居民将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稳定可靠的供水保障;通过不断地学习考察和探索,中心城区水资源一盘棋市场化改革方向逐渐明确,思路逐步清晰。同时,切实加强与省水投的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投融建管营一体化平台建设,统筹谋划重点水利工程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改革,持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特别是农业水价改革工作。

3.围绕三个风险强监管,增强水利行业管理服务能力。一是做好水环境风险防范。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师宗县黑尔电站、五洛河二级电站、五洛河三级电站已于8月底前全部退出,罗平县牛街河电站确保在年底前退出;在市委、市政府每月一现场观摩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同时,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一集中会商、市河长办每月一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水务住建生态环境三部门每月一联合巡查机制,并推动河长制工作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人居环境提升等深度融合,实现河长发力、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整治河湖“四乱”及其他突出问题213个。二是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高度敏感,紧盯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推进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排除隐患风险,杜绝问题发生,为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夯实了基础。三是做好防汛安全风险防范。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未雨绸缪系统谋划抓好防洪保安工作,坚持周调度、旬研判、月督查,全面压实防汛抢险救灾责任,做好应急工程建设、物资储备、应急值守、预案修订、隐患排查等各项防范和应对准备,严防“灰犀牛”事件发生,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强化四个保障抓关键,夯实水利改革发展后劲。一是强化资金保障。1月至11月,全市共争取中央省资金5.43亿元,市级投入3.65亿元,总投资41.31亿元的14个重点项目获得13.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二是强化要素保障。主动加强对接协调做好项目可研立项、土地、林地、环保等审批要素保障,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强化作风保障。强化初心、决心、公心,树立标准标杆,规范工作体系,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服务意识,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持之以恒改作风,坚定不移正行风。四是强化廉政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探索制定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1+6+2”的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和监督架构体系,有效遏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水务局本级

2.曲靖灌区管理局

3.曲靖市阿岗水库建设管理局

4.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建设管理局

5.曲靖独木水库管理局

6.曲靖市南盘江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35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185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1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238.13万元,占总收入的0.5%;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66.30万元,下降49.7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阿岗水库、车马碧水库建设中央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因此2021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87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7.08万元,占总支出的6.20%;项目支出73664.15万元,占总支出的9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38.13万元,占总支出的0.3%。与上年对比增加9532.54万元,增长13.7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增加了死亡抚恤,二是项目支出中增加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调水工程及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支出,三是上年度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完,因此2021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87.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49万元,增加4.7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死亡抚恤、职业年金支出,二是上年度十三个月工资在本年度发放,三是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7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11.59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2.97万元 ,其他支出1.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664.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57.36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调水工程及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支出,三是上年度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完,因此2021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阿岗水库工程建设支出14489.79万元,主要用于阿岗水库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及工程进度款拨付。

2.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支出15747.17万元,主要用于车马碧水库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及工程进度款拨付。

3.曲靖灌区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支出3997.39万元,主要用于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款拨付。

4.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建设支出34400.00万元,主要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建设工程进度款拨付。

5.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支出3673.85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工程进度款拨付。

6.水库维修养护55万元,主要用于独木水库、南盘江维修养护等支出。

7.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326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库区、河湖保护提升项目支出。

5.水利行业管理规划376.38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项目建设及水利水文规划、管理等支出。

6.水政执法管理38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执法监督管理等支出。

7.水土保持项目管理38.68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规划目标责任评估支出。

8.水资源管理174.10万元,主要用于最严格水资源评价、调查、规划及管理等工作的支出。

9.防汛项目52.11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工作管理、水毁设施修复支出。

10.抗旱经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灌区、独木水库、南盘江抗旱设施维修养护支出。

11.黑滩河水库建设前期175.68万元,主要用于黑滩河水库建设前期可研、初设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16%。与上年对比增加5982.35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死亡抚恤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中增加车马碧水库、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中央基建投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893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5%,主要用于水利系统人员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水资源利用与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7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曲靖市水务局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及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14万元,支出决算为49.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34.4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车辆使用年代较长,部件老化,致运行成本逐年增加,修理费用及油耗过高,二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车辆使用少,2021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相应的油料费、过路费比上年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8.29万元,增长5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02万元,增长7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15.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车辆使用年代较长,部件老化,致运行成本逐年增加,修理费用及油耗过高,二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车辆使用少,2021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相应的油料费、过路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1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3.93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水利行业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州市水利部门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8万元,增长14.46%,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水务局资产总额491233.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94.73元,固定资产4792.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6893.53万元,在建工程393242.46万元,无形资产16.43万元,其他资产10693.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65.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78.58万元,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10693.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6.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842平方米,账面原值257.9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9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应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件:1、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2、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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