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8 16:39:3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4200101000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年度考核、专项整治;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为规范行政执法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支队将进一步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要求,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高效专业、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1)整顿作风纪律。按照《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系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支队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改进队伍作风、严肃队伍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支队良好的执法形象。

(2)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主要培训内容如下:一是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二是《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等常用法规及城管执法基础常识、执法技巧等;三是结合实际案例,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程序、案件取证、适用法规、操作方法等进行系统培训;四是对《曲靖市中心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和《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实施细则》进行精细解读。

2、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切实保障执法需求

为积极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城市建设管理和执法的需求,不断提高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水平。

(1)根据《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城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城管字〔2019〕10号)的要求,支队配备相应数量的执法记录仪、音像传输保存设备、实时通讯器材等,用于行政执法工作。

(2)现有一线执法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车辆老化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难以满足一线执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根据《曲靖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购买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解决。

3、推进支队“智慧城管”、“数字城管”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

(1)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2)邀请专家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培训,使支队各层级相关人员能利用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公文的发送、签收及历史文件的查找等工作。

(3)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领导下,在中心城市实行区域联动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优势,建立联动机制,对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实行统一调度。依据《曲靖市中心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对中心城市(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

4、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支队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主动服务中心、融入大局,确保上级党建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努力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定位提供坚强保障。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对支队各项工作的统领,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鲜明导向,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来推动全面工作。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强化组织力提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动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制度,推广党员先锋岗等做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计划,把好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认真抓好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支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使全体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党内政治生活明显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92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1.82万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安置退役士兵4人,本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了66.02万元,增长7.66%;2021年财政返还罚没收入322万,本年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55.8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97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90万元,占总支出的66.87%;项目支出322万元,占总支出的33.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0.21万元,比上年增长3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安置退役士兵4人,本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了74.41万元;2021年财政返还罚没收入322.00万元,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55.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4.41万元,比上年增长12.93%,2021年单位安置退役士兵4人,本年公用经费比上年也增多。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8.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5.80万元,比上年增加93.74%,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返还罚没收入322万元,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55.8万元。

1.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项目经费322.00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城市规划、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市容和环境卫生、房地产业、市容环卫等违反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实施行政处罚,项目目标是完成罚没收入500万元。该项目立项依据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3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政府批准的执行。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实施计划是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损坏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进行监察;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建筑工地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1.82万元,比上年增加31.40%,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安置退役士兵4人,本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了66.02万元;2021年财政返还罚没收入322.00万元,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55.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用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3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6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主要用于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3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购买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92.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减少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4万元,下降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4.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支队加强经费管理,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减少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1万元,占92.8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7.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45批次),接待人次2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41人)。主要用于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261.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68万元,固定资产153.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表

    2、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4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