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8 16: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0701000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成立于 1993 年 9 月,由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曲编【 2006 】 15 号)文重新核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是何玉美。人员编制 4 人,现有在职职工 4 人。单位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综合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规定;

2. 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制定、修订工作;

3. 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及概预算资格认证工作;

4. 负责全市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管理工作;

5. 组织编制和管理本辖区内的建筑材料预算基价,按时发布《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月刊,按月收集材料市场价格,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参与全省材料价格信息联网工作;

6. 调查、收集、整理、测算各种标准定额有关的数据及资料;

7. 负责审查本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结)算、招标标底,参加合同价的管理工作;

8. 调解和处理本市工程建设经济纠纷,受司法部门委托作工程造价技术鉴定。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等文件要求,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广泛宣传,积极做好人员培训、资格认证、续期变更、岗位设置等工作。 一是 逐步完善标准员制度。在总结有关标准员培训、考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标准员工作的方法、程序、内容,配合省厅出台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规程表格填写示范文本,切实推动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 二是 建立管理部门和企业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将标准员的岗位设置和日常管理纳入到工程建设监管各环节中,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是 完善标准员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标准员岗位报名考试、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继续教育、变更注册、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监督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上半年办理标准员考试合格初始注册初审 3 人次,变更注册 67 件 , 遗失证书遗失补办审核 1 件,组织网上继续教育 2800 人次。积极组织我市造价从业人员参加《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 2020 版)》计价依据的技术交底工作。为保证新标准的贯彻执行,规范各方的计价行为,定额站采取网络通知、电话告知、价格信息刊物等方式积极宣传引导,组织 1100 人次造价从业人员参加线下和线上新标准的技术交底学习,及时领会新标准的核心变化和计价规则要求,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工程造价计价标准( 2020 版)奠定基础。积极协协调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开发企业,及时做好新的计价标准软件的培训讲解和升级服务工作。 2021 年 5 月 20 日,邀请了经省建设厅测评通过的新标准计价软件开发企业 -- 广联达公司到曲靖市开展《云南省工程造价计价标准( 2020 版)》软件运用讲座,辖区内的造价执业人员 200 余人参加专题培训,为及时推进新的计价标准在我市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1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分别是:

1.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1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4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 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75.5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5.54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含教育收费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2.1 万元,增长 2.86% 。主要原因是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社保缴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79.5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9.56 万元 ,占总支出的 100% ;与上年对比增加 6.18 万元,增长 8.42% 。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支出,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 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79.56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6.18 万元,增长 8.42% 。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支出,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保缴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3.8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2.82%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5.7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1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 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0 万元, 2021 年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8.5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74% 。与上年对比 增加 5.17 万元,增长 7.05% 。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支出,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7.3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9.38% 。主要用于 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

2. 卫生健康(类)支出 4.5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74% 。主要用于 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3. 城乡社区(类)支出 60.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7.41% 。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71 万元,职工工资薪酬支出 51.9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19 万元;

4. 住房保障(类)支出 5.8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47% 。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14 万元,住房补贴 0.73 万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 年减少 0.2 万元,下降 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2 万元,下降 100% ;。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公车拍卖, 2021 年无在编车辆, 2021 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车辆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 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 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资产总额 2.63 万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82 万 元 ,固定资产 0.81 万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万元,在建工程 0 万元,无形资产 0 万元,其他资产 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10 ) 。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2.8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0.18 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 万元;报废报损资产 0 项,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 万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 1 - 附表 1 3 )。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 标准定额 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 标准定额 管理站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 标准定额 管理站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 标准定额 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项):指曲靖市 标准定额 管理站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曲靖市 标准定额 管理站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曲靖市 标准定额 管理站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

监督索引号 530300050334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