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6:1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监督索引号53030022200501000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曲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曲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曲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协助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地方金融市场主体,根据授权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实施监管;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强化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曲靖市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研究制定促进金融发展的支持政策。在充分征求金融机构对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金融机构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意见》《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通过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业的政策引领和支持,促进金融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度,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持续推进政银企对接工作。2021年以来,以全市重点项目观摩活动为契机,积极搭建重点项目及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促进银行与项目单位、企业签订贷款协议。2021年以来,共召开项目融资协调会2次,签约贷款协议88个,签约金额520.6亿元,对签约项目持续跟踪,督促银行持续与项目、企业对接,加快资料收集和授信审批进度,尽早完成贷款投放。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协调市级银行通过产品创新、扩大贷款规模、争取上级行支持、保存量、求增量等方式,加大对项目、企业贷款投入力度。协调各银行加大对产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对接担保机构尽早完备贷款担保手续,支持银行发放担保贷款。继续推动“助保贷”、“银税贷”、“小微快贷”、“一部手机云企贷”等业务开展,千方百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积极培育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指导已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建立了曲靖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目前有12户企业纳入后备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上市重点培育,同时,将12家企业上报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全省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强化保险证券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继续推进曲靖市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曲靖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发挥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作用。做好保险机构、证券机构金融回归本源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工作。

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扎实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研究制定了曲靖市金融风险排查及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开展了全市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及防范化解工作,对各类业态的金融风险情况,包括银行不良贷款风险,机构违法违规活动风险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清了风险底数。二是积极配合做好曲商行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银保监局曲靖分局、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抓实开展曲商行风险化解,做好曲商行与政府的衔接工作,督促曲商行制定、实施风险化解方案,稳步推进风险化解工作。三是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互联网金融及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全市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风险关口前移,严防新增风险。在排查工作中同步开展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根据所有从事或疑似从事P2P网贷的机构风险程度大小,相关部门分别采取了吊销营业执照、注销、责令关闭门店网站、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责令变更经营范围等行政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防范、缓释、化解风险。

深入扎实开展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市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组织相关部门在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开展金融法律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开展风险排查。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曲靖市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排查工作。三是加大打处力度,做好维稳工作。积极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和防范处置工作,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人员及时进行打处,做好辖区内“泛亚有色金属”、“宏润理财”等案件投资人的安抚、稳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原因:2020年年底接受安置2名军转干部。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330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8.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3%。与上年对比增加2992.57万元,增幅947.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财金〔2021〕7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市财政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330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7万元,占总支出的7.78%;项目支出3050万元,占总支出的9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2.91万元,增幅951.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财金〔2021〕7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政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1万元,增幅11.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接受军转干部安置2人,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7万元,增幅357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财金〔2021〕7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政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化解深圳标普风险、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普及等项目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日常工作开展经费;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增加2990.36万元,增幅970.5%,主要原因是:根据云财金〔2021〕7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政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3000万,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98.53万元,主要用于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工资薪金发放及日常工作开展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初审、评级等日常工作开展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1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5%。其中,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5.金融(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其中: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整治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化解深圳标普风险、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普及等项目开支;

6.住房保障(类)支出1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2020年一样,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5万元,增幅32.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比2020年增加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资产总额59.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4万元,固定资产51.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4.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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