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6:51: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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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负责全对全市地上和地下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文物交流、宣传、研究和执法。文物陈列与展览,文物修缮、维修与鉴定。文物调查、征集、勘探与发掘。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

2021年以来,我们坚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思想政治学习,推动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有关工作顺利开展,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不断努力。

(1)狠抓党建、整改作风,坚持使命担当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党支部于2021年10月完成了新一届班子的换届选举。领导班子坚定信仰、坚守初心、担当作为,坚持以上率下,切实负责带头学习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与文物考古、文化遗产保护系列讲话学习,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同志自觉廉洁从政、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组织与全体职工思想建设,紧抓非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使全体职工思想上和行动上向党靠拢,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推行党性体验、民主评议、政治生日制度化,保持组织生活的仪式感与时效性,同时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党建工作从书本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将使命和担当贯穿在新时代文物工作中。

2022年5月,为巩固国家扶贫工作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我单位余江华同志不忘初心、主动担当,积极投入到了支援乡村振兴的驻村工作中。

2021年7月,我单位配合市纪检委监察委驻文旅局纪检组开展的“集约式”蹲点调研工作,并针对反馈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效改进和提升了党员干部和普通职工的工作作风,形成了遵纪律、守规矩的优良风气。

(2)加强防控、巩固成果,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组织做好职工新冠疫苗接种,持续开展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入曲情况排查与职工体温登记、健康情况监控,定期进行办公区域大消杀、大清理,宣传普及疫情知识,有力维护了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各项工作秩序。

(3)积极行动,提升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021年4月,我单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配合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有关宣传与学习,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培养职工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

2.坚持推进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夯实文化遗产工作基础

2021年以来,我所在文物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对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提升文物保护与管理队伍的业务技能与专业水平,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管理,对我市文物开展了有效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1)开展不可移动和革命文物基础信息的整理录入工作

2021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摸清文物“家底”,及时掌握文物信息新动态,我单位在省、市文物局指导下组织各县区文管所开展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革命文物基础信息汇总整理录入工作。至2021年底已完成全市1224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信息录入,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2021年1月,我市五联红军宣传标语等81项革命文物被省文物局公布纳入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相关基础信息录入工作自12月底开始,至2021年2月基本完成。

(2)积极开展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工作

2021年7月至12月,在市文物局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第三批23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先后进行文本收集、图纸汇总,并进行了相关业务和技术指导。

3.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消防安全问题,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曲靖市文物管理所持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常年重点工作来开展。

(1)各级文保单位消防改造与维修工程逐步落实

2021年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宝五联天主堂、梅建安家宅消防改造工程通过验收,省级文保单位水阁村水阁和市级文保单位滇桂黔边纵司令部驻址的消防改造工程实施完毕,省级文保单位富源中山礼堂及文庙建筑群维修工程顺利进行。

(2)全市文物安全检查与抽查工作持续开展

2021年内,市文管所在市文物局领导组织下,分别完成了3月—4月、11月—12月的两次全市文物安全大检查和2月、7月对师宗、沾益和会泽的文物安全抽查,以及2021年6月针对革命文物的专项安全检查,通过仔细排查和严格督促整改,全面及时地掌握了我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和安全隐患,有效提升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防止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4.配合开展考古调勘工作,提升田野考古业务水平

(1)开展田野发掘和文物调勘,积极进行业务实践

2021年以来,为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文物考古研究工作,曲靖市文物管理所(爨文化研究所)配合和参与了一系列文物考古发掘和调勘工作:

2021年1月,完成曲靖石窟寺专项调查并汇总成果、编写报告。

2021年6月,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戴宗品副所长、北京大学文博学院王筱昕博士等开展潦浒龙窑群保护利用实地调研,通过采集标本、实地踏勘、详细走访,并结合建水、玉溪、广西等地区的窑业考古成果对比讨论,对潦浒龙窑群部分窑址和遗物的年代做出了更专业的判断,并就龙窑群的保护利用问题进行了研讨。

2021年7—9月,为配合经开区道路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生产条件,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我单位配合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经开区五里堆墓地进行抢救性清理发掘,实际发掘面积共400平方米,共清理带封土的砖石混筑墓1座,并出土少量遗物。该墓葬清理为研究曲靖魏晋至唐代的墓葬风格、修筑技术和爨氏为代表的滇东南中大姓历史提供了科学的材料和证据,同时也使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田野考古的专业能力和组织能力得到提升。

2021年9月—11月,为配合云南省互联互通工程开展、为宣威至富源、富源至罗平、会泽至宣威、会泽至巧家四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我单位配合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以上4条高速公路设计线路共计312.93千米沿线进行文物调勘评价工作,共调查沿线文物点48处,其中调勘中新发现文物点14处,最后负责草拟完成调勘评价报告4份,并通过省文物局审核。

2021年10月—2022年1月,为配合国家社科院西南考古研究项目、考古中国西南夷项目开展,我单位配合参与了国家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的罗平圭山墓群发掘工作,共发掘汉晋时期古墓葬9座,不但出土了珍贵的古代文物、填补了罗平田野考古工作的空白,为研究汉文化与西南夷文化的交融以及汉代中央王朝对西南地区的治理提供了详实的考古资料,也为丰富罗平文旅资源、促进文旅融合提供助力。

(2)组织田野考古专业培训,努力提升理论水平

12月6日至8日,我单位在市文物局领导下成功举办曲靖市首次田野考古业务骨干培训班。来自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市文物管理所的专家就云南的历史文化、古滇国金玉宝石文物、地下文物调查的基本方法、考古调查技术服务谈判与合同签订要点、地面文物调查方法及记录描述、文物调勘报告的编制、科技考古概论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生动的讲授。

此次培训不但提高了来自各县(市、区)的业务骨干对云南考古概论、田野考古理论、文物调勘技术与法律实务的认识,同时也极大提升了我市文博工作者的田野考古学习热情和业务能力。

5.严谨负责开展文物研究工作,推进研究成果出版

2021年以来,曲靖市文物管理所和爨文化研究所努力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精选研究项目,在文物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进步。简要概括起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曲靖市文物志》完成出版并成功举办发布会;《曲靖市文物图鉴》排版工作顺利进行。

6.加强“创文”服务宣传,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为配合本年度我市 “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冲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从上到下提高认识、积极动员,有效按照市文体局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整理、撰写和提供相应材料,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提升办公区域环境,开展优质志愿服务,助力曲靖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7.认真组织,顺利完成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2021年7月—8月,我所收到由市文旅局安排答复的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共3件。收到提案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职工对提案内容和答复工作开展讨论,并落实责任,开展实地调研与多方调查,与政协代表充分交流,细致、认真、严谨地完成了提案答复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万元,增长0.93%,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经费、各项社保经费增加及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万元,占总支出的87.26%;项目支出22.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8万元,占总支出的89.41%;项目支出17.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2021年支出较2020年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经费、各项社保经费增加及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2021年较2020年增加11.12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增加了2.67万元,2021年办公费出较2020年增加了1.01万元,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20年增加了7.4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万元,较2020年增加5.62万元,增长32.71%,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经费结余2021年完成项目支出。主要开展专项业务工作为:1.曲财行〔2021〕155号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贴2.2万元;3.曲财行〔2021〕253号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贴4万元;4.曲财教〔2020〕153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15万元;5.曲财教〔2021〕5号文物保护单位“一项一策”消防设施配置专项经费1.60万元。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8万元。主要开展专项业务工作为:1、曲财社〔2020〕8号珠源人才计划生活补助2.4万元;2、曲财教〔2019〕75号陆良“三支队”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7.57万元;3、曲财教〔2019〕30号全市文物安全培训2.96万元;4、曲财教〔2019〕30号侯氏宗祠和沾益中心小学校址消防维修补助4.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6万元,2021年支出较2020年增加16.73万元,增长10.32%。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经费、各项社保经费增加及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 。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职工人员工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开展文物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省级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4.卫生健康(类)支出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10月份单位车辆封存,2019年恢复使用,因为2019年无车辆运行费预算,致使以后年度年无法增加车辆运行费预算,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91万元,减少2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8.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下降55.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车辆维修费及接待费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占80.6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19.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检查、指导各县开展文物工作、文物安全培训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为县级文物管理所报申报材料、省级领导指导业务工作、文物安全检查、文保单位维修验收、文保单位安全培训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40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3.14万元,固定资产90.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一)文物保护(项):指曲靖市文物管理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文物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曲靖市文物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2.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3.曲靖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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