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7:1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0801000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职责和管辖范围如下:开展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负责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互联网文化、文物、体育活动及场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影、音像制品、书报刊、出版印刷、动漫和网络游戏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曲靖市文化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法制学习和法制宣传为抓手,促进队员法律素质提升

2021年支队把提高队员的法律素质和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作为法制教育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普法学法制度,开展了“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行政例会学法”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集中进行文旅部文化旅游执法线上业务培训,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日进行“安全生产”、“4.26知识产权日”、“全国旅游日”等广场普法宣传,

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为契机,强化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巩固和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政治引领,落实蹲点调研监督问题整改

7月5日至9日,驻市局纪检监察组集约式蹲点调研组对支队开展了蹲点调研监督检查,并分别于9月25日和10月13日反馈了问题清单,通报了调研监督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支队自2019年7月以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针对纪检监察组指出的9个方面27项问题,支队高度重视,召开支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对照反馈意见,以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的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以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文化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

3.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部门依法行政

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文件精神,支队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加大对部门所属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建设的督导。

一是在信用中国(云南曲靖)、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统一发布管理平台上向社会公告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救济渠道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支队办公区域设公示栏公示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职责等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支队2021年实施的所有行政处罚已经在信用中国(云南曲靖)上公示,处罚信息按照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已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二是在日常执法监管过程中采取文字和音像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固定执法证据、全程记录执法行为、全景追溯执法环节,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流转、审核、签发、用印,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对行政处罚案卷按标准进行立卷归档,对确需保存的音像资料一并予以保存,确保行政执法文字和音像记录能够妥善保存、可查询、可溯源。

三是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进行法制审核,审核违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是否得当,坚持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合议制,使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保证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4.推进市场监管点面结合,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

(1)在规范市场运行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全市文化执法机构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结合省厅关于开展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专项执法工作方案部署,联合公安、工商、教育、广电等职能部门对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类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进行清查清缴,查处手机APP、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等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害信息;对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进行高频率巡查检查,并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限入标志;把线上线下涉及网络游戏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列为重点,要求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落实“适龄提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游戏空间。

(2)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检查巡查,净化网络环境

以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封建迷信、赌博暴力等禁止内容为巡查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网站及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网络游戏以及网络淫秽色情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凶杀暴力等违法行为。对云南钦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众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靖微吧咕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本地网络文化单位进行线上巡查,目前未发现违法行为。对巡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理的不良信息,已经通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处理。

(3)线上线下两线监管双结合,化解歌舞娱乐和演出场所社会热点

2021年在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的同时,结合“扫黄打非”、教育招生考试等工作要求,对娱乐场所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从严查处,从源头遏制其引发的问题出现,预防和杜绝包括噪音扰民扰考在内的一系列社会热点纠纷的产生。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歌舞娱乐场所违禁歌曲专项执法检查,对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已现场责令删除并要求限期整改通过复核;对演出经营活动强化线上线下巡查,线上以禁止内容为巡查重点,通过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网站、微信“视频号”、“直播”、QQ“微视”、快手等平台进行巡查,对发现的7起涉嫌违法的网络表演已通过平台提供的投诉功能进行处理。对线下营业性演出活动,重点审查审批报备和演出内容,今年受疫情防控影响,专项执法检查期间仅有1起“陆良喂斯外籍驻场演出”,经现场监管,未发现违法行为。

(4)以案件查办为抓手拓展广电执法新路子

对广电市场以监控广播电台的播出内容、打击“黑广播”、打击非法安装地面卫星设施及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等行为为重点,联合工信、公安、广电等管理部门,应用技术手段防止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卫星电视进行政治渗透,确保广播影视播出安全;清查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的影片内容和放映情况,规范院线经营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监督与巡查。在大案要案上有所突破是今年电影放映市场监管的新亮点,10月份根据电影发行方向省上举报,由省综合执法局发函督办,支队查办了沾益区尚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属沾益梦工厂影城“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扰乱电影市场秩序”案,该案是支队自成立以来在电影放映领域办理的第一个重大案件,此案在查办过程中证据收集细致、全面、充分,对今后类似案件办理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完善证据取得了突破,丰富了执法手段,也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5)净化出版物市场,保护知识产权

按照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清源”、“净网”、“剑网”、“秋风”、“护苗”、“固边”等专项行动及“剧本杀”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打击侵权盗版、封堵非法和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清理网络淫秽色情三项重点任务。对传统出版物市场以图书销售、印刷企业、三小印为检查重点,打击侵权盗版畅销图书、少儿类图书、资格考试辅导丛书、教材教辅,收缴含有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害内容出版物,查处非法印刷政治宗教类、教辅资料类、试卷等违法行为。配合市场监管局对麒麟区的两家“剧本杀”店铺进行抽查,未发现剧本中含有禁止内容,其所使用的剧本都经过授权;对以网络出版图书销售、电子书籍、网络文学等网络出版市场和通过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对相关平台、网站、公众号、APP等新媒体进行远程巡查,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查处清理危害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产品,摸排违法违规线索并将其转化为案源,通过对案件的查办,达到整治市场和震慑违法的目的。今年支队共查办版权类案件4个,其中3个为侵犯著作权案(3个案件中目前已办结1件,2个网络侵权案件还在办理中)。

(6)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

以“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为切入点,开展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市场主体,不规范的旅游合同,从事保健品、康养等形式吸引游客为主的旅行社网点门店进行清理整顿,强化媒体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对违规旅行社,景区景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虚假宣传资料进行收缴,对投诉集中的旅行社及网点、景区景点约谈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截至11月,曲靖市“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共受理各类投诉552件,处置办结率100%,开展执法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行政处罚4件,责令改正2家。办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4起:对擅自改变行程行为的曲靖云舒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强迫购物的导游吴某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违规操作未增存质保金的2家旅行社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下达责令改正2个,下发各县区提示函3个,督办函1个,转办函5个,处理省整治办整改通知1份,省级督办函5个,通过一系列旅游市场整治措施,有效抑制了曲靖旅游市场乱象,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抑制了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7)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维护文旅市场安全运营

督查指导各县(市、区)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A级景区等文旅经营场所进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保责任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确保“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执行到位,严防人员扎堆聚集;责令经营单位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场所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严格执行测温、扫码、验卡(即查验通信行程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环境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实行“一日一上报”“周末值班值守”要求,加大文旅市场巡查检查频次,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跨省旅游活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演出活动等依法从严查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30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0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28万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对比减少11.27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市级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减少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30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05万元,占总支出的96.73%;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3.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市级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减少1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5 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薪级变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万元,下降54.54%,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去年20万元,2021年减少到1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文化市场执法办案经费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3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市级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减少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6%。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在预算内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1万元,增长7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3万元,增长7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8万元,增长62.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接待费超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来接待费支出就不高,加上2021年接待省文化旅游厅来我单位检查疫情防控情况1次和旅游投诉检查督查1次,所以导致2021年接待费增加0.28万元;2020年车辆运行经费超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运行经费支出本来就不高,加上2021年我单位到省文化旅游厅和县文化执法支队多次调研执法改革事项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2021年年底我单位又冲了1万元的油卡,因此导致2021年车辆运行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占80.49%;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19.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在编是有车辆保有量为0辆,但是我单位经市政府同意,从公务用车平台上调拨借用一辆车,云DE1945。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法办案交流业务增加导致相应的车辆运行等办公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4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万元,固定资产120.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编实有车辆为0,但是我单位在用车辆为1辆,是经市政府同意,从公务用车平台上调拨的一辆车,云DE1945。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