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7:2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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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兑现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3.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工作,承担下级搬迁安置办公室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工程的初验工作;

4.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规划、中长期规划;

5.负责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础设施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工作;

6.负责移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7.承担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信访稳定工作;

8.承办曲靖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办党组强化项目推进,采取了坚持责任明确到人、任务细化到点,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明确细化到具体领导、责任人;坚持一线抓落实、落实在一线,实行处级领导按片区包县负责项目推动工作,每月到重大搬迁安置项目现场调研推进工作;坚持在督查中跟踪、在跟踪中问效,实行了白鹤滩电站王家山滑坡体重大险情周通报制度,阿岗水库库底清理日通报制度,实行重点问题提醒函制度,对罗平县、师宗县、陆良县和富源县人民政府发出工作提醒函;坚持在创新中推进、在推进中创新,在麒麟区启动了全省移民新村建设整县(区)推进示范建设、在陆良县开展了后扶产业发展资金池试点、在会泽县和麒麟区启动了全省后扶项目全过程监管试点。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在2021年全省搬迁安置工作中被评为全省搬迁安置综合考核第一名。

一是移民搬迁安置加快推进。2021年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投资10.52亿元,占省下达计划的105.9%,完成移民安置3167 人,占省下达计划的150.8%。完成了车马碧水库、阿岗水库、白鹤滩电站曲靖库区等6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白鹤滩电站曲靖库区安置点在全省率先搬迁入住,省水利项目移民搬迁安置现场会在马龙区召开,车马碧水库移民工程管理经验被省办转发在全省推广。阿岗水库移民工程在接受水利部移民司专项监督检查后,得到专家组的肯定,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利移民样板工程。

二是后期扶持项目提前完成任务。2021年新增后扶人口8706人,争取资金3.56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完成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投资2.61亿元,占省下达计划的158%。完成移民新村23个,占省下达计划的135%,开展移民培训4847人,占省下达计划的130%。麒麟区移民新村建设经验在8月全省搬迁安置系统培训会上进行了推广,陆良县嘎古移民新村被水利部移民司列为全国移民新村建设典型案例。

三是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配合财政部对会泽县中央库区基金绩效评价,水利部对沾益区中央库区基金绩效进行复核,配合省办对沾益区、陆良县开展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罗平县开展监督检查,对马龙区、师宗县开展监测评估。今年在项目评审中试行专家现场踏勘制度,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推进库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日常矛盾纠纷排查12次,问题专报1次,接待移民和影响人口上访47起76人次,其中来信网信4件,来访27起56人次,来电16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总收入合计万560.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82万元,下降28.9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70万元,2021年收入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8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87万元,占总支出的55.43%;项目支出372.2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支出280万元),占总支出的44.57%。与上年对比增加127.75万元,增长52.26%,增长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政府性基金增加,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80万元,2021年支出2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72.21万元(含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27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5.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75万元,增长5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移民维稳工作经费增加270万元较2019年结转180万元增加9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24.2万元,三是其他农林水支出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3.5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经费和后期扶持项目审查经费8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曲靖市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评审、验收、移民资金稽查等相关工作。

2.移民维稳工作经费27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移民社会维定工作。

3.移民监测评估费10万元。

项目经费保证了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顺利完成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在云南省系统综合考核中获一等次第一名,在曲靖市委、市政府2021年工作考核中获良好等次。

4.其他农林水支出5.01万元。

该项支出由累计盈余弥补2021年工作经费不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 %。与上年对比增加32.8万元,增长6.3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较2020年增加2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承担部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社保基金统筹外退休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3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44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维护机关正常运转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详见公开6表)。

5.住房保障(类)支出2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三公”审批程序,勤俭节约,二是利用电话、视频、网络等现代沟通方式减少了人员往来。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23%;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利用网络、视频等新型沟通方式,减少人员往来,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占88.35%;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0.6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0.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主要用于曲靖市移民安置、后扶、信访、后扶项目验收等移民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市、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到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汇报、协商移民后扶工作、报送后扶项目申报材料等产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万元,增长10.3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工资增加导致以人员经费计提的工会、福利费用增加。二是机关工作中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人员职务变动和车辆租赁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72.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2万元,固定资产6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9.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

2021年度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就资金使用社会效益、经费效益、成本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包括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3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中其他收入支出(是指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独立费中的实施管理费。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费,以及其他税费等。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费包括实施管理费,实施管理费是指各级地方移民机构为保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正常进行,发生的开办费、人员经常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250万元,为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管理的水利水电项目实施管理费。实施管理费列入2021年预算但未纳入财政决算。2021年预算250万元,实际支出178.84万元,完成预算的71.54%。主要用于曲靖市市管水电水利项目相关办公经费8.83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17.53万元、会议费3.65万元、培训费16.15万元、公务接待2.69万元、劳务费53.37万元、委托业务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其他交通费1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0万元、固定资产3.72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反映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用于曲靖市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2.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