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7:28: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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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发展产业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森林管护,运用法律武器,管好林、护好林;

2.依法巡山护林,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及时掌握林区治安动态,查处盗伐、毁林开荒、滥捕乱猎野生动物及乱采野生植物,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

3.依法管理林地,对征、占、用林地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依法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违法行为;

4.利用各种调查、工程实施、林火动态图表、管护信息反馈等建立全面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森林资源总体情况、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为分类经营、定向培育及森林资源的科学管护和利用提供可靠依据;

5.负责本场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对瞭望台(哨、卡)人员和扑火队员的培训,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调查防治工作;

6.加强林业执法监督,积极查处盗伐、毁林开荒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行政案件及林权纠纷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营林生产计划和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场史学习教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林草局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职责,较好地完成 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海寨林场党总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林草局党组、机关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着力抓好党总支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提升全场工作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2.多措并举、坚决打好防灭火攻坚战

海寨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战线长、时间长、任务重,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海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以林场护林防火体系为主,开展联防联控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实际、多点发力,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有效提升全区森林火灾扑救效率,扎实做好预防森林防灭火工作,为维护曲靖辖区森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完成2021年长江中上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成“互联网+全面义务植树”基地;二是全面完成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三是搞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严防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四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监督采伐管理制度;五是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点逐一排查并做好相关的痕迹管理;六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了以下东山林区为主的集中打击毁林开荒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4.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完成五台山林区四个管护站安装太阳能路灯,磨盘山管护站门口路段硬化;对场部办公楼、生活区宿舍,中心苗圃、水洼子、青山口管护站等房屋进行维修,小白龙潭管护站水池封闭;随着西山林区白龙井、滴滴水林区撒雾嘎管护站高压输电线路全面完成,实现了海寨林场所有管护站全部通电;场部国有土地测绘、评估工作已完成,相关收储手续正在办理中;曲靖基地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5人(差额退休100人,全额退休5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车辆全部为森林消防车辆)。

 

第二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收入合计3,5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0.8万元,占总收入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0.4万元,降幅3.2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退休11人,辞职2人,新增退伍安置人员3人,总人数减少10人,导致基本支出收入减少60万元;2021年度未下达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同时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天保工程管护)资金按照市级财政要求做指标扣回,导致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支出合计3,5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4.74万元,占总支出的94.46%;项目支出196.06万元,占总支出的5.54%。与上年对比减少347.15万元,降幅8.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25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较2020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91.4万元,下降71.48%,主要原因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管护)292.95万元以及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75.12万元2021年度未安排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4.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25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仅开支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培训费,2021年度因单位原场部土地收储,办公地址搬迁,原场部地上附着物及相关固定资产需要报废,增加购置一批办公设备,导致办公费增加80万元,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印刷费等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加,另外,2021年度按照规定举办多次党建及党史学习教育培训,新增石漠化项目职工专用软件培训、林业技能培训、防火演练培训等,导致培训费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1.4万元,下降71.48%,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管护)292.95万元按照市级财政要求未下达,同时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75.12万元2021年度未安排预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该项目2021年支出38万元,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农经〔2021〕18号)精神,完成2021年长江中上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规模1500亩, 其中人工造林800亩,封山育林700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湿地松、藏柏苗木及云南松种子,造林施工(整地、植苗)、围栏、标志牌建设等。该项目的实施,有效遏制了林场林区部分辖域内石漠化现象,森林面积明显增加,生态系统固碳功能显著提升,森林覆盖率及森林生态功能稳步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逐步增强,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自然美景进一步巩固,曲靖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态效益补偿)

该项目2021年支出2.57万元,根据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资金用于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补助。

3.省级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该项目2021年支出19.49万元,主要完成了滴滴水林区撒雾嘎防火通道建设维修、西山林区道路维修以及中心苗圃、水洼子、青山口管护站等房屋进行检漏,提升了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能力,一定程度上对林区道路、水、电、房等设施条件进行了修护改善。林区基础设施的有效改善,有利于加强职工队伍维稳机制建设,对于稳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能力和服务功能有着重要影响及深远意义。

4.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该项目2021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及防火物资采购配备,从强化火源管控,狠抓源头治理入手,防火期及时组织清山清林、清理盲流人员,加大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防控力度,特别是进入高火险期采取超常规措施,对入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火源检查,杜绝一切火源入山。全场累计检查入山人员38694人次、车辆8700余辆、收缴打火机1137个,同时扩大联防区域,场指挥部与麒麟、沾益、马龙区签订联防协议3份,林区和周边29个行政村、21个友邻单位及企业共计签署了50份联防联动协议,进行联防联动演练2次。通过全场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2021年海寨林场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

5.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该项目2021年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林区防火栏杆增设及安装、清理西山林区高压线路两侧火灾隐患林木、上东山林区火源检查站工程及森林防火物资采购。2021年降水较往年偏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仍然较为严峻,防火物资的配备及相关防灭火基础设施的改造将各项防范和扑救措施扎得更实、更细、更密。确保森林防火守住重点部位,最大程度保障火种不进山,林区不冒烟无明火,筑牢森林防火墙。

6.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

该项目2021年支出10.4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海寨林场2021年末实有临时聘用人员22人,海寨林场因林区面积范围广、林区人员配备不足、护林任务艰巨,临聘人员对于完成森林管护任务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其主要工作是协助林场巡护森林,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等。临聘护林员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的必经之举。

7.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经费

该项目2021年支出34.6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项目资金使用及工作开展情况同上(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

8.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该项目2021年支出7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林区防火通道建设修复及森林火灾预防及应急支出。海寨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战线长、时间长、任务重,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海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修复防火隔离带358公里,防火通道42公里,全面落实责任制,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预防力度,确保预防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网络、宣传车等工具,大力宣传各项森林法规,全年共出动宣传车13232台次,发放防火倡议书15000份,防火小卡片15000张,发放户主保证书500份,悬挂防火标语条幅16000米,粘贴省长防火戒严令100张。海寨林场从防火宣传、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值守、资金投入、护林员巡山护林、火灾现场等细微工作入手,真抓落实,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建强扑火队伍,筑牢扑救网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曲靖林业生态建设维稳提供坚实力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7.15万元,降幅8.93%,主要原因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管护)292.95万元以及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75.12万元2021年度未安排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4%。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

3.节能环保(类)支出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

4.农林水(类)支出2,31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9%。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                                                           

2021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差异较大为650%,本年度预算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75万元,而2020年为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3.63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8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87万元,2021年度我单位正常退休11人,辞职2人,新增退伍3人,人员总数减少10人造成工资与相关社保福利支出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6.05万元,完成预算的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的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要求,事业单位未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不应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无公车养护相关费用,年初无法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故编制预算时仅预算“公务接待费”,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由于我单位性质特殊,实有森林消防车13辆,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重任,在每年森林防火期间发挥着灭火、运载、救援等多种必要功能,大大提高了森林消防作战能力,同时对曲靖森林生态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13辆森林消防车辆每年均产生车辆运行相关费用,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9.48万元,增长44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71万元,增长92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37.85%。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我单位森林管护面积大,点多面广,有7个营林区22个森林管护站,为了满足森林防火需求,配备了13辆森林消防车,2020年及以前年度森林消防车辆因无公车预算,所以车辆运行维护产生的公务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审验费以及其他车辆运行相关费用支出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反应,2021年度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相关费用规范列支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内,导致该项费用支出决算数增加30.71万元,增长923.99%。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3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单位各级领导到我单位的视察、检查指导相关森林防火、林业督查、林区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资产总额2104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4.35万元,固定资产10812.93万元,在建工程在建工程7196.87万元,无形资产676.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平0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海寨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部门决算表)

海寨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绩效自评信息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