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6: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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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是隶属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曲编〔2014〕28号)文件核定机构编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风景园林、城市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曲靖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城市绿化相关事项审批;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即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暂定三级)的审批、二级以上的初审上报;参与曲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其实施;参与曲靖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及其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行业指导及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全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的检查、督促,提高养护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本地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科研和开发利用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积极参与推进曲靖市园林县城、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二是认真围绕《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增绿补绿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公园、广场安全生产及防灭火、防灭虫工作;四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件的调查复核及回复上报工作;五是古树保护工作;六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曲靖市园林绿化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3人,原因为:1人为百人珠源计划,2人为党政储备人才。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96.70万元,减幅为70.5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减少创园经费2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万元,占总支出的56.89%;项目支出62.27万元,占总支出的43.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128.19万元,减幅为47.02%,主要原因是创园经费支出减少129.4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万元,增幅为0.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在职在编人员薪级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园林绿化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41万元,减幅为67.51%,主要原因是减少创园经费。主要用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6.75万元、印刷费0.63万元、劳务费37.60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10.26万元、物业管理费2.82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9%。与上年对比增加4.3万元,增幅为5.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支付“百人珠源计划”人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4.城乡社区(类)支出5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费用;

5.住房保障(类)支出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园林绿化局资产总额26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57万元,固定资产46.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园林绿化局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曲靖市园林绿化局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曲靖市园林绿化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

曲靖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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