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0302执恢411号之二及执行裁定书(2021)云0302执恢411号之二,要求将陈吉敏名下坐落于曲靖市胜峰路(金福花园)第1-4层福园31号【房产证号:2013108056号】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季大历名下,因陈吉敏地号为:532201000-004-046-2S福园00000003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46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