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再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路(国营云南机器三厂)4幢第5层1-5-1号,不动产单元号:530302112031GB00007F00040017,证号为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34657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再辉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