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1)云0302刑初199号刑事判决书、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03刑终345号刑事裁定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权利人邓桥艳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地号SB-9-1-1,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麒区国用(2003)字第05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现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2202GB00004F99990001,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5250号,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