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再辉于2021年12月29日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公告作废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34657号不动产权证。但在公告期限内,申明人找到了该不动产权证,现撤回《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997号》公告。
声明人:李再辉
2022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