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1)云0302执恢12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曲靖市恒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东侧“尚邻雅苑”小区3幢第1-2层S-4号商铺【房产证号:2015103175、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5)字第9721号】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因曲靖市恒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证号:2015103175号的房产证、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5)字第97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