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1)云0103执恢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吴运杰及案外人汤文凯名下坐落于曲靖市圣庭花屿小区1期19幢第一层商-138号商铺【房产证号:2015304468、2015304469】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荀正旋名下,因吴运杰及案外人汤文凯房产证号:2015304468、2015304469号的房产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