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249号

2022-03-31 09:01:1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家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23幢第1层2-1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家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朱银秀、陆琼辉(隐名共有人)离婚析产转移给朱银秀,朱银秀买卖转移给张家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家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302150),国用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朱银秀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2708号)。现张家彬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朱银秀、陆琼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