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2022)曲靖市第0260号

2022-04-08 15:31:5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622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杨思涵,杨思涵买卖转移给白诗玮、黄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白诗玮、黄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1700、201430170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白诗玮、黄莺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白玉娇,但义务人杨思涵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更正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杨思涵买卖转移给白诗玮、黄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白诗玮、黄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1700、201430170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杨思涵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3)字第2227号)。现白诗玮、黄莺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白玉娇,但义务人杨思涵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因上述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222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一并公告作废该证书。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