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官坡寺街168号(曲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2幢第6层1-3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黎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曲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出售给王昱、李翠霞(隐名共有人),王昱、李翠霞买卖转移给申洪涌、李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申洪涌、李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306145、201430614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申洪涌、李黎欲将上述不动产离婚析产归李黎单独所有,但义务人王昱、李翠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