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桂晨晨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50号(曲靖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85幢第3层2-3-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桂晨晨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桂荣华、张桂英所有,桂荣华死亡后,张桂英继承其份额,张桂英买卖转移给桂晨晨。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桂晨晨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485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桂荣华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3)字第3966号)。现桂晨晨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桂荣华(已死亡)、张桂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