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宋国剑、张丽芬、李青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16幢第1层1-101号,地号为004-026-270-1SA160101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714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国剑、张丽芬、李青哲
2022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