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沈环昌、俞小陶(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59号17幢第2层4-2-2号,地号为B-(13)-67F17402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1127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环昌、俞小陶
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