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麒钧、卢娟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延长线(云南省曲靖监狱)5幢第1-3层4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麒钧、卢娟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监狱出售给蔡培新、邱建梅,蔡培新、邱建梅买卖转移给王麒钧、卢娟,房屋所有权已登记王麒钧、卢娟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7057、201530705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麒钧、卢娟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蔡培新、邱建梅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