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秀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1幢第5层1-5-1号,证号为20100005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秀丽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