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郝彩琼、杨国才(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56号(工行曲靖市分行)6幢第2层2-2号,地号为:B-(13)-4-130F06102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8)字第365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