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曲靖市第0447号

2022-07-22 16:39:1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高林、姜炜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保路129号(金穗花园)15幢第1层前8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林、姜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袁明曙、陈远琼,袁明曙、陈远琼买卖转移给余咏梅、刘文启,余咏梅、刘文启买卖转移给高林、姜炜。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余咏梅、刘文启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3715、20133037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余咏梅、刘文启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高林、姜炜,但义务人袁明曙、陈远琼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