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达先、马冬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5幢第1层2-1-3号,证号为3253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达先、马冬莲
2022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