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云0302执800号之三及执行裁定书(2020)云0302执800号之三,要求将冯存花、王汝平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365号(金城佳园)A5幢第8层802号【房产证号:2014103118、2014103119,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4)字第02831号】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戴豫名下,因冯存花、王汝平地号为004-014-18S0A50108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28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