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464号

2022-07-28 09:17: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金选、王发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廖廓北路(曲靖市劳动局)11幢第3层1-3-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金选、王发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劳动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售给徐应和、张锦惠,徐应和、张锦惠买卖转移给张金选、王发仙。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金选、王发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7253、201330725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金选、王发仙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应和、张锦惠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