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454号

2022-08-04 08:38: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车华兵、卢云花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67幢3单元第3层3-3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车华兵、卢云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刘俊、陈砚,刘俊、陈砚买卖转移给张利建,张利建买卖转移给范德云、朱粉燕。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范德云、朱粉燕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2723、201630272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范德云、朱粉燕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车华兵、卢云花,但义务人刘俊、陈砚、张利建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