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东江花园四组团11幢第4层4-401号,地号为:007-004-7S0110404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1130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安
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