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475号

2022-08-04 08:46: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培林、王秀梅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环东路一小区(水电十四局)9幢第5层2-5-2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培林、王秀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王云峰、陈梅离婚析产给王云峰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云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61057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王云峰、陈梅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3)第8534号)。现王云峰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李培林、王秀梅,但义务人陈梅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