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云、雷婷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景冠城”122幢第4层2-4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光云、雷婷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刘辉买卖转移给黄路宝、何红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黄路宝、何红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5552、201330555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刘辉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9404号)。现黄路宝、何红艳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刘光云、雷婷,但义务人刘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