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495号

2022-08-05 16:11:0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路江、曹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11幢第1层2-1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路江、曹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陈磊、李良艳,陈磊、李良艳根据民事调解书调解给李良艳单独所有,李良艳买卖转移给王路江、曹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路江、曹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2379、201330238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路江、曹艳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磊、李良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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