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洪勤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三元名城)9幢第6-7层G20-6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念洪勤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腾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李洪信、张明芹,李洪信、张明芹买卖转移给彭仕贵、念洪勤,彭仕贵、念洪勤夫妻财产约定为念洪勤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念洪勤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11233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念洪勤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洪信、张明芹、彭仕贵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