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淑萍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胜峰花园2幢第1层26号,2幢第4层4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淑萍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刘淑萍买卖转移给吕庆昌、董亚峰(隐名共有人),后吕庆昌死亡,董亚峰、吕文、高玥继承其份额并通过遗产分割协议给吕文,吕文、董亚峰买卖转移给刘淑萍。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淑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033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刘淑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7)第2181号、曲市国用(2007)第2229号)。现刘淑萍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董亚峰、吕文、吕庆昌(因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