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应碧,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水电十四局)26幢第2层1-2-3号,地号为B-(13)-80F261023,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812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9698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申应碧
2022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