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许月华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城南片区珠江源大道与文笔路交叉口世纪涛岸二期一组团10幢第2层3-201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贵祥
继承人:许月华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城南片区珠江源大道与文笔路交叉口世纪涛岸二期一组团10幢第2层3-201号
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合同登记号:QJ2011090410379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土地/房屋面积:10.51㎡/128.8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