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朱双顶、沈金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花柯阮家台子村第1-7层,地号为006-(011)-45-3,证号为曲市国用(2007)字第084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双顶、沈金娥
2022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