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阳、许玲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80号立得.“尚都豪庭”小区2幢第7层705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阳、许玲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立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钱素华、尹富良,钱素华、尹富良买卖转移给李阳、许玲。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阳、许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8008、201630800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阳、许玲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钱素华、尹富良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