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1)云0302执109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肖建华、李正林名下坐落于曲靖市云玉路以南,环西路以西“金硕苑”小区18幢第1-3层18-1号【房产证号:2013108984、2013108985,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4)字第02038号】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陈润峰名下。因肖建华、李正林地号为006-031-001S0180000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203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