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贵才、吴学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63幢第3层3-29号,地号为B-(13)-80F6330329,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658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14255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贵才、吴学明
2022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