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杨宏、刘琼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84号6幢第6层2-6-11号,证号为70466、15388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地号为:C-(7)-30F062061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6)字第485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宏、刘琼秀
2022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