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祝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路(建设银行曲靖市分行)1幢第7层1号,地号为D-(1A)-23F01207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字第857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201028016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申请人:李祝芳
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