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610号

2022-10-11 10:34:3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佳欢、李晓婷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路,滇东电力局西侧“财富中心”小区5幢第23层1-23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佳欢、李晓婷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刘峰,刘峰买卖转移给陈佳欢、李晓婷。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佳欢、李晓婷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2039、201530204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佳欢、李晓婷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