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2)曲靖市第0617号

2022-10-21 10:32:1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300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300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要求将王鸿博、胡艳名下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103号(麒麟山·兴厦小区)B幢第5层2-503号【房产证号:2011108624、2011108625,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4)字第04391号】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赵艳辉名下。因王鸿博、胡艳地号为003-016-43S00B020503,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439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