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 曲靖市第0624号

2022-10-24 10:04: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熊俊、凡兴锋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1幢第4层2-4-2号(曲靖市宣威水泥厂)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熊俊、凡兴锋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城区宣威水泥厂驻曲办事处(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出售杨利祥、刘美(隐名共有人)杨利祥将自己的权属份额赠与给杨俊云,刘美、杨俊云、唐孝文买卖转移给熊俊、凡兴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熊俊、凡兴锋名下(房屋所有权号:201005839、20100584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熊俊、凡兴锋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利祥、刘美、杨俊云、唐孝文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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