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杨冶钤、刘淑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文昌街20-40第4层4-2号,证号为1164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冶钤、刘淑云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