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曲靖市第0685号

2022-11-21 09:18: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民高、单丽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保路129号(金穗花园一期)5幢第1层前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民高、单丽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汪燕、肖世文(隐名共有人),汪燕、肖世文离婚析产给肖世文。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肖世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10077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肖世文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刘民高、单丽芬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汪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7日